李杰辉律师楼
2015年6月11日,C-24法案规定的新公民身份申请措施的最后一套措施将实施。总体而言,这些新措施对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下是加拿大公民及移民局总结的各项主要变化,以及关于这些新措施生效的新闻稿。.
主要变更包括(自2015年6月11日起生效):
- 申请成人身份的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之日前六年的时间内,在加拿大境内至少居住1,460天(四年),且在申请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期间的四个历年内,必须在加拿大境内至少居住183天。此举旨在确保申请公民身份的人对加拿大产生强烈归属感。.
- 申请人年龄在14至64岁之间,必须具备基本的知识和语言要求。此举旨在确保更多新移民能够更好地适应加拿大的生活。.
- 将于6月11日自动将公民身份扩展至其他“失落的加拿大人”,他们出生于1947年之前,且于1947年1月1日(首次公民身份颁发日)之前未成为公民。 加拿大公民法 该规定将生效。这也将适用于他们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第一代子女。.
- 申请成为成年人的申请人必须在成为公民后申报其居住在加拿大的意向,并履行个人所得税义务,才能获得公民身份。.
- 为了帮助提高项目的诚信度,现已对欺诈和虚假陈述的惩罚力度加大(最高罚款 $10万和/或最高五年监禁)。此举旨在阻止那些准备对自身进行虚假陈述或怂恿他人进行虚假陈述的无良申请人。.
- 新成立的加拿大移民顾问监管委员会(ICCRC)是公民身份顾问的新监管机构。只有ICCRC的成员——律师或公证人(包括律师助理和法律学生)才能被支付费用,以代表或提供咨询服务给公民身份申请人。.
- 符合新资格标准的申请表格将于2015年6月11日起在CIC网站上发布。凡使用2015年6月10日后获得的旧表格提交的申请,将退还给申请人。.
CIC的评论 — 一系列旨在加强和现代化加拿大公民身份法的改革将于2015年6月11日全面生效。这些改革是去年议会批准的一揽子措施的一部分,旨在确保新公民能够充分、迅速地融入加拿大经济和社会。.
去年夏天生效的一系列旨在加强加拿大公民身份并加快申请处理时间的规定已经开始见效。一年内完成的新公民身份申请数量正在增加,预计到今年年底,旧申请的积压问题将得到解决。凡是在2015年4月1日前提交公民身份申请的个人,将在2016年3月31日前获得决定。.
政府的公民身份改革带来的诸多好处中,新规定将遏制那些为了获得加拿大护照而成为公民的人——这些人为了获得与公民身份相关的税款福利而成为公民,而这些福利并非对加拿大产生任何归属感,也不为加拿大经济做出任何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