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及移民局的《行动通告 229》,题为“为返回安大略省工作的高技能加拿大籍或永久居民的外国配偶及受扶养子女实施试点项目”,已生效超过6个月。因此,如果一名加拿大永久居民(PR)或公民离开加拿大,随后返回加拿大,以技能工人的身份在安大略省工作,其随行的外国配偶或同居伴侣及/或受扶养人可以申请开放工作许可。.
然而,也有一些附加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必须在公立高等教育机构中担任医疗专业人员或学术工作,且申请人必须获得永久居留许可,且居留许可申请必须由米西索加案例处理中心批准。.
这代表了政策上的进步。过去,这些配偶和受抚养人只能在获得永久居留身份后才能工作,而且最少还要等待6至12个月才能拿到居留身份。.
然而,该项目做得还不够彻底。项目的范围非常有限,受限于地点(安大略省)和专业领域。相比于临时居民,似乎存在对公民和永久居民的不公平歧视。如果你是加拿大境内学习或工作的临时居民,你的配偶几乎可以自动获得开放工作许可。但如果你是公民或永久居民,则需要担保他们(这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并且在他们能够在这里工作之前还需要获得一些批准。.
这背后的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