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下是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的新闻稿,由移民律师杰夫·李提供。.
渥太华,2011年12月15日 — 随着加拿大公民、移民和多文化事务部长杰森·肯尼今天宣布的一项处理流程变更,生活在家庭中的护理人员将能够更快获得开放工作许可,这一变更将使他们能够更快地获得工作许可。.
“太多在职护理人员已经完成了工作义务,但仍必须继续在雇主的家中生活,等待其永久居留申请的审查结果。”
部长说。. “这很让人感到沮丧。因此,我们开始向生活在家庭中的护理人员发放开放式工作许可,条件是他们已履行义务并提交了永久居留申请。”
在职护理员计划(LCP这项措施允许加拿大家庭聘请来自海外的工人,在加拿大人才短缺的情况下,为儿童、老年人或残疾成年人提供照护服务。并招募永久居民填补空缺职位。照顾者必须工作两年(3,900小时),才能有资格申请在加拿大永久居留。.
此前,在获得永久居留许可之前,寄宿照顾者必须等待其永久居留申请获得初步批准。开放式工作许可允许看护人员搬出雇主家,并在其他领域寻找工作,如果他们愿意的话。截至2011年12月11日,所有履行义务并提交了永久居留申请的在留在家佣人员的档案已完成审核。对于那些未提供缺失信息的申请开放工作许可的申请人,将发放开放工作许可。.
“我也想感谢多伦多看护者资源中心为看护者发声,并将这一情况提请我注意。”
这位部长补充道。.
《家庭法程序》对于这种情形并没有相关的规定。《民事诉讼程序》在这个问题上提供了一些指引,其17.05条规定了法律文书送达安省以外的方式: LCP 这是一个需求驱动的计划,被接受为永久居民的看护人员的数量通常与那些作为临时外籍工来到加拿大的人数相对应(TFWs例如,大约4700名生活在家庭中的护理人员加入了该计划。 TFWs 2002年,约4500名永久居民通过“生活照护员”类别的申请获得批准;2005年,超过7200名照护员加入了该计划;三年后,约10400人,包括这些照护员的配偶和家属,通过“生活照护员”类别的申请获得了永久居民身份。.
2010年,, CIC 通过“生活照护员”类项目,加拿大批准了创纪录的永久居民数量——总计近14,000人——这也与进入该国的生活照护员人数创纪录相符。 TFWs 2007年。.
2009年和2010年,大约5%的所有永久居民通过“生活陪伴护理员”类别的申请进入加拿大,这一比例在任何单一职业类别中都是非常高的。.
然而,自2007年以来,进入该计划的看护人员的数量每年都在减少。.
“我今天宣布的这一改变将帮助照顾者在等待其永久居民申请得到处理的同时,安顿下来在新加拿大的生活。”
这位部长补充道:“随着我们全球案件处理系统的显著改进,我部门的官员将能够更好地管理加拿大与海外特派团之间的案件量,并提高该流程的效率。”
加拿大政府已采取行动,通过在2010年实施的“生活在家庭中的护理人员”计划和2011年实施的“临时外籍工人”计划,对生活在家庭中的护理人员进行监管改进,以保护他们免受虐待和剥削。这些变化包括:
- 允许在职护理人员在工作时间达到3,900小时后申请永久居留身份,而不是两年工作时间,以确保加班的报酬得到适当认可;;
- 取消了在护理人员申请永久居留时需要进行第二次体检的规定;;
- 将看护人员完成工作义务的时间从三年延长到四年;;
- 签订一份标准化的劳动合同,确保双方就工资、工作时间、休假、加班、假期、病假以及解雇和辞职条款达成一致;;
- 确定雇主必须支付的费用,包括看护人员前来加拿大的旅费、医疗保险、工作场所安全保险以及第三方代理费;;
- 紧急办理工作许可和雇主授权,以便雇用遭受虐待且需要立即离开工作岗位的家庭佣工;;
- 该部门的呼叫中心设立了专线服务,供住在家中的护理人员使用;;
- 对工作机会真实性的评估,包括确认看护人将居住在私人住宅,并在该家庭内提供儿童保育、老年人居家支持服务或残疾人照护服务,且无需监督;以及雇主是否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看护人的工资,以及所提供的住宿是否充足;以及
- 对于未能遵守过去就业合同条款的雇主,禁止聘用包括家庭护理人员在内的外国工人的两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