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5日,加拿大公民及移民局(CIC)在《加拿大政府公报》上发布了通知。 加拿大公报 关于对《公约》的拟议修正案 公民身份条例 (法规)。如果该修正案通过,成年申请人提交公民身份申请时将需要提供其官方语言能力方面的初步证据。.
根据修正案,申请人必须达到相当于加拿大语言基准4的官方语言水平,并在提交公民身份申请时提供此类证明。可接受的证明包括:
(a) 第三方语言测试,例如雅思(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统)或TEF(法语评估测试);;
(b) 法语或英语中证明已完成中等或高等教育的证明;以及
(c) 在语言培训课程(如联邦资助的“加拿大新移民语言教学计划”)中达到一定的水平。.
多伦多移民律师杰夫·李认为,这项修正案将使人们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变得更加困难。目前,申请人的语言能力主要通过多项选择式笔试来评估,而笔试也评估了申请人对加拿大以及公民身份的责任和特权的了解程度。如果申请人未能通过笔试,或者在与公民身份官员的口头交流中发现其语言表达或听力能力存在问题,则将被转介至公民身份法官的面谈。然而,加拿大移民局认为目前的系统在评估申请人的语言能力方面存在不足,且在将申请人转介至公民身份法官的过程中效率低下。有了新的系统,申请人必须在开始时提供’硬性’的语言证据。对于许多没有接受过英语或法语二级或以上教育的公民申请人来说,通过所需的语言测试或课程可能是一项挑战,而这除了目前公民身份知识测试的要求之外,还增加了额外的难度。.
在语言要求方面,还有关于加拿大语言基准4的规范问题的疑问。这种基准是否等同于《公约》规定的“英语或法语足够熟练”的要求? 公民身份法如果这种基准被接受,CIC将如何确定雅思或TEF中的相应水平?在这些问题上的分歧可能会导致对这些变动的法律挑战。.
尽管拟议修正案有其正当理由,但杰夫·李认为,该修正案会对那些不具备英语或法语母语的社区成员造成不成比例的影响。其中,那些作为家庭成员获得资助(其官方语言能力并非其移民申请中的评估因素)且未接受英语或法语教育的人将受到最严重的打击。.
CIC目前正在征求对拟议修正案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团体和个人在内的任何人都可以于2011年11月15日前提交意见和看法。杰夫·李呼吁受影响的人和移民群体表达自己的关切,以便让他们的声音被听到。关于拟议修正案的意见和问题请发送至:
玛丽-安·休伯斯
代理主任
公民身份立法与方案政策,
加拿大公民与移民部
肯特街 180 号,六楼
安大略省渥太华市 K1A 1L1
电话:613-998-1756
传真:613-991-2485
电子邮件: mary-ann.hubers@cic.gc.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