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herine Tian 和 Jeff Li
大多数股东协议(包括一致股东协议)的主要目的是管理潜在的股东冲突,例如限制股份的发行和转让。控制股份发行和转让的常用机制包括优先购买权、猎枪条款、优先购买权、搭便车和拖售权。
- 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条款赋予现有股东购买公司拟发行的任何新股的优先权。例如,如果某股东拥有 10% 的股份,那么在向任何其他股东或非股东发行新股之前,他/她通常有权购买 10% 的新股。如果股东协议有规定,当其他股东不行使其全部购买权时,该股东有权购买任何新发行的股份。 按比例 这项权利令股东避免因新股发行而导致对其拥有股份的稀释效应。
- 猎枪条款
有时,股东之间的矛盾非常严重,以至于无法再共同掌控公司。一个或多个股东或者必须退出,或被迫退出。在这种情况下,"猎枪条款 "会非常有用。任何股东都可以定出其股份的标价并据此出售自己的股份或收购其他股东的股份。股东定出一价格后,向其他股东发出购买或出售通知。接受通知的人可以选择以通知的价格购买所涉及的股份,否则,或者以相同价格出售自己的股份。一般来说,只有当各方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行使购买权时,猎枪条款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如果双方的财务能力不平等,这类条款可能会对财力有限的一方造成不公。
- 第一否决权
第一否决权规定,股东在向第三方出售股份之前,必须首先向其他股东提出出售股份的要约。出售要约的条件应与拟定给第三方要约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相同。第一否决权是一个对任何股东处置其股份的限制。如果一个股东不积极让享有第一否决权的股东参与出售过程,就很难出售其名下的股份。
- 搭便车条款
搭便车条款可与第一否决权条款搭配使用,或替代第一否决权条款。该条款规定,当一股东收到第三方以固定价格收购其股份的要约时,其他股东也可以用相同价格出售其股份。 真 具体来说,第三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以相同价格收购所有其他股东的股份。该条款的目的是在大股东出售其股份时,小股东也可以相同条件出售其股份。
- 拖售权
拖售权是搭便车的姊妹条款。如果一公司的大多数股东收到第三方收购其股份的要约,并且大多数股东决定接纳要约,那么小股东必须同意大股东出售其股份。在某些情况下,小股东也可以将其股份以形同条件一并出售。
除上述的常用条款外,一致股东协议还可以对董事会管理公司的权限做出规定。它可能会规定只有在全体或大多数股东同意的情况下,董事会才能进行某些事项(例如,某家银行将成为公司的指定银行)。 在许多股东协议中,还会规范公司的融资业务,例如融资来源和股东为融资出资的义务等等。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有一个以上的股东,就应该认真考虑签订一份股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