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解决家庭法问题的选项

Amity Xu*

法律程序会让人特别疲惫,费用也会很高,尤其是当你需要诉诸法庭时。因此,有些人可能会选择在法庭之外通过其他方式与伴侣解决家庭法问题,有时也称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虽然这些方法可能更灵活、更不复杂,但并不总是成功的,建议您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先咨询律师。ADR 可能并不适合所有人,尤其是当您或您的前伴侣在谈判时没有同等能力和/或权力时。.

谈判

与大多数家庭法问题一样,ADR 通常始于非正式谈判。这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自己进行,也可以通过他们的律师进行。双方将就分居、离婚或其他问题进行讨论,试图达成妥协或协议。

调解

通过这种方法,由公正的第三方担任调解人。他们通过帮助双方进行沟通来促进双方的谈判,并不时提出可能解决问题的建议。调停人不做任何决定,最终由双方当事人决定结果。此外,调解员不提供法律建议;因此,在此过程中,尤其是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您仍应该咨询律师。

仲裁

在仲裁中,相关各方将指定一个公正的第三方来决定争议的结果。仲裁员通常是受过专门仲裁培训的资深律师或受过专门家庭法培训的人。仲裁员将与每一方私下交谈,或举行类似庭审的程序,然后根据加拿大或安大略省家庭法做出裁决。裁决结果与法院判决类似,只是形式上要宽松得多。仲裁员只能就您和您的前配偶要求他们处理的问题做出裁决,他们不能下达离婚令。与调解类似,您需要在此过程中咨询律师,以确保您获得最佳结果。

合作式家庭法

顾名思义,这是一种需要双方合作的解决纠纷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中,相关各方试图通过和解而不是诉诸法庭来解决问题。采用这种方法时,您、您的前配偶、你们各自的律师,有时还有其他专业人士(如财务顾问、会计师、心理健康专业人士),自愿携手解决任何问题。它在很多方面都不同于一般的谈判,因为律师们不是相互对立,而是只专注于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您和您的配偶将聘请经过专门培训的律师,他们只致力于解决问题。合作律师不能将案件诉诸法庭;如果问题未能解决,需要诉诸法庭,那么您必须寻找新的律师。

与其他形式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一样,这种方式不适合有虐待史或已知有精神健康或吸毒问题的情况。只有在你和你的前配偶相互尊重的情况下,这种方式才有可能取得成功。这种非常注重合作的方法尤其如此。

ADR 有其优点,但也有许多潜在的缺点,因此建议您咨询律师。如果您在家庭法问题上需要任何帮助,请随时拨打 (416) 800-7196 联系我们。

* Amity Xu 是李杰辉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学生。